检查中,一是对景区经营业主、景区安全负责人,现场宣传安全法律法规,严禁超员超载,不搭载易燃易爆物品,对易造成重大事故的各个环节和重点部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,切实确保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;二是加大打击“三无”船舶力度,要求从事水上经营业主认真履行船舶安全管理职责,对排查中发现的“三无”船舶进行严厉打击并要求现场整改,坚决杜绝“三无船舶”在水上经营。切实落实重点时段船舶水上交通安全制度,强调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人的工作职责,加强对船员的现场监督检查,严格强化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的落实。三是强化对船舶碰撞、泄漏的防范。结合枯水、和渡口实际,切实做好防触礁、避碰撞等工作。针对辖区旅游客船,加强对其油污、生活垃圾卫生排放的管理,保证景区航行通畅,确保此期间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,切实维护游客水上交通安全。
同时高度重视应急值班工作,完善信息沟通渠道,落实应急措施,确保信息快速传递和突发事件快速反应。必须保持通讯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,严格值班工作纪律。确保单位的应急值守落实到位,正常有序。
(组稿:柏虎 杨峰)